选择治疗方案的依据:
1.子宫大小,表面光滑否,子宫活动度。
2.宫腔深度,颈管受累否。
3.肿瘤是否浸出子宫及可能性大小的评价。
4.肿瘤组织类型及分化程度。
5.B超、CT、MRI所提供的参考信息,特别是肌层受累及盆腹腔淋巴结情况。
6.病人情况如年龄、肥胖、合并症。
7.治疗单位及医师的条件及经验
(一)手术治疗
子宫内膜癌的手术治疗涉及二个方面:
①子宫切除术式如何选择,
②盆、腹腔淋巴结切除的必要性和术式。
具体手术方式和范围主要根据以下因素:
①术前临床分期;
②术中探查情况,如腹腔冲洗液是否阳性、盆、腹腔有无转移灶、腹膜后淋巴结有无增大、质硬等;
③刮视宫腔内肿瘤的部位、范围、肌层浸润深度和颈管是否受累;
④病理类型和分化程度;
⑤一般状况、年龄和有无内科并发症等。
手术范围:子宫内膜癌患者大部分病例处于早期阶段,长期以来以筋膜外子宫+双附件切除术为基本术式。对于颈管受累的II期子宫内膜癌应行子宫广泛切除术。
处理盆腔及主动脉旁淋巴结可有三种方式:
(1)淋巴活检:将探查发现的个别淋巴结摘除。
(2)淋巴取样:在子宫内膜癌常转移的淋巴区中,如髂总、髂外、闭孔、主动脉旁选择几组沿脉管走向行部分摘出,取样的淋巴组织不一定是探查触及的淋巴结。
(3)系统淋巴切除:将盆腔淋巴结全部予以清扫,可包括主动脉旁淋巴清扫,即将肠系膜下动脉分支水平以下的主动脉旁淋巴结全部切除。
淋巴结切除术式的选择须根据具体情况决定,对具有高危因素(如附件转移、深肌层浸润、腹水细胞学阳性、宫颈受浸和细胞分化不良等)的早期子宫内膜癌应行盆腔淋巴结清扫或取样术,腹主动脉旁淋巴结清扫或取样术。
(二)放射治疗
放射治疗已被承认为子宫内膜癌的根治方法。
放疗用于子宫内膜癌有三种方式:
①单纯放疗
②术前放疗
③术后放疗。
方法应用指征
单纯放疗
1)年老、一般情况差或有严重并发症不适合手术之I、II期患者;
2)放疗后不适合手术之III期患者或IV期患者姑息放疗。
术前放疗1)高危病理类型(如:G3、腺鳞癌、透明细胞癌等)或子宫较大之I、II期患者;
2)临床分期为III期患者,放疗后可耐受手术者;
术后放疗1)体外照射:淋巴结转移、肌层浸润超过内1/3、高危病理类型、脉管癌栓;手术不彻底者。
2)腔内治疗:阴道切缘有癌或切缘与癌组织邻近者。
(三)化学治疗
由于子宫内膜癌诊断时75%为I期,手术治疗5年生存率可达75%-90%,因此,绝大多数子宫内膜癌无须化疗。化疗主要用于特殊病理类型、细胞分化差、或晚期和复发的子宫内膜癌。国外文献报道单药(如5-Fu,ADM,DDP)和联合化疗(如CAF,AP,CAP方案)的客观反应率分别为20%-40%及40%-60%。
激素治疗:主要应用高效孕激素(如甲孕酮、甲地孕酮、己酸孕酮)治疗子宫内膜癌,其药理机制尚不明确,一般认为孕激素可能具有使内膜癌细胞向正常转化的作用。大量研究表明,孕酮对晚期和复发的子宫内膜癌有明显的疗效。
对于具体用药,尚无统一意见。一般的原则是剂量应比常规避孕剂量要大十几倍,但剂量太大也无益处;用药时间也应较长,一般至少1年半以上。有人提出应用至出现复发或不可接受的并发症为止。